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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校内项目结项的通知

  张锦华        2017-03-27        45

根据周口师范学院科研处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工作安排,科研处办理2014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项目、2015年度校科研创新基金项目、2015年度项目和2016年度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结项事宜,现安排如下:

一、2014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项目

根据《周口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管理办法》(院政发[2012]45号)文件要求,高层人才科研启动经费执行期满后,由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绩效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总结报告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项目须取得以下研究成果之一,方可通过验收。

(一)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1项。

(二)以第一作者发表在GCJC(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上的论文2篇,或发表在CSCD(中文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期刊上的论文1篇,或有1篇论文被SCI、EI、ISTP、CSSCI等检索收录,或有1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三)出版学术专著1部。

(四)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

二、2015年度校科研创新基金项目

根据《周口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院政发[2009]123号)文件要求,项目研究须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方可申请进行结题验收:

(一)发表在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规定的核心期刊,且研究内容与研究项目相吻合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

(二)发表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如SCI、SSCI和EI源期刊)上的学术论文1篇;

(三)出版学术专著1部;

(四)依托该项目,争取到同一研究方向或相同研究领域的省(部)级及以上资助课题。

三、2015年度校项目

根据《周口师范学院校本项目管理办法》(院政发[2015]8号)文件要求,项目研究须达到下列标准方可申请进行结题验收:

(一)面上项目、应用项目中的重点项目应具备下列五条中的两条,一般项目应具备下列五条中的一条,即视为符合结项条件,准予结项。

1. 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论文(SCI/EI/ISTP,学校规定的A级、B级期刊;最新CSSCI或CSCD核心版收录期刊)1篇,不含会议论文。

2. 在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3. 在正规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专著或论著)1部。

4. 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或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

5. 应用项目的社科类研究报告等成果需提供实际采用部门(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采纳证明;自科类的发明专利、专有技术、软件、数据库、具有新产品基本特征的产品原型或具有新装置基本特征的原始样机等成果需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证书或鉴定意见。

(二)青年项目中的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在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收录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一般项目负责人须在一般CN及以上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

四、2016年度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

项目主持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认真填写结项审批书(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附后)或认真撰写项目结项调研(查)报告或实验报告或创作(设计)作品原件(附照片)等,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公章项目资助经费以教学院为单位将项目主持人的建行卡号码列表报科研处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主持人(见附件)填写《周口师范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成果复印件附后),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加部门公章,带成果原件到科研处312室审核(审核后原件返还)。

(二)符合结项要求的颁发结项证书,结算项目资助经费。不符合结项要求的可申请延期6个月结项。

(三)作为结项材料的学术论文成果必须标注相对应的项目基金资助字样,否则不予认可。

(四)所有材料使用A4纸装订,装订顺序为:

1.《周口师范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

2.成果复印件

1)以获批项目结项的,提交立项文件复印件和项目申请书;

2)以论文结项的,提交论文复印件;

3)以学术专著结项的,提交封面、扉页、版权页、序、前言和目录

4)以专利结项的,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五)以上项目结项材料科研处312室办理结项手续,电子版由部门统一提交。文件名称格式为:部门-项目类别-结项数。例如:文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青年基金项目-20项。

结项时间:2017515日至23

 

附件下载

1、校内各项目结项汇总名单.xls

2、周口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doc

3、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doc

4、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项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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